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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民办教育协会简介

发布时间:2015-02-12 18:33:02 阅读次数: 70996 来源: 内蒙古民办教育协会

 内蒙古民办教育协会于2005年11月24日经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批准成立,是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直属管理的一级协会,是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者自愿组成的群众性、行业性社会团体,属非营利性社团组织。业务主管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社团登记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 代表并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困难、宣传民办教育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促进社会各方面关心支持民办教育事业发展。

 (二) 组织开展民办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民办教育成果和经验。组织开展民办教育学术交流、经验交流和资源信息交流,加强民办学校跨地区、跨国界的学习、交流与合作。

 (三) 加强会员学校之间的教学、科研交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进行教育理论、办学理念等方面的学习、交流与研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考核评比或创先争优活动。

 (四) 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五) 加强行业自律,与会员学校共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会员学习依法办学、诚信办学。共同维护民办学校的良好形象。

(六) 充分发挥协会的中介服务作用,发展专业委员会。为会员及会员学校提供咨询、技术、信息、管理及法律法规等服务。

 (七) 提供符合本会宗旨的其他民办教育方面的服务。承办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委托交办的有关工作。

内蒙古民办教育协会简介

组织机构

  • 会长:周玉树
  • 常务副会长:许志勇、魏山虎
  • 副会长:左胜利、赵晓峰、张智勇、
  • 郝金良、成家、孟宪龙、苏德华
  • 张桂英、刘荣建、潘玉蓉、纪威宇
  • 郝建军、李淑芬、包广才、赵伟
  • 石彩霞、赵幼琨、王德才、孟昭阳
  • 张凯飞、马国柱、高昕、刘晨霞
  • 侯泽龙、孟保和、刘根、汲国威
  • 刘仕诚
  • 秘书长:郗志杰

管理办法